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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户口迁移问题。 具体情况是这样:我原来的户口地址是:广德县余枫村吴家湾*号。 2002年由于升学户口迁移至安徽合肥。 2007年 大学毕业后户口迁回,一直挂在广德誓节镇街道5组。 2014年结婚,现在户口如何迁回余枫村吴家湾*号这个地址呢?
您好。 根据《宣城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办法》第9条 迁往集体土地落户,仅限于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未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含退学、开除学籍)、依法收养以及退伍军人(符合国家军人安置政策的除外)、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另外,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27条,公民直系亲属只能是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综上,您不符合迁往农村集体户的条件。
安徽公安网 广德县
2017年8月24日